酷爱读 > 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 第四百零七章 从别后

龙剑泉从宅子里走出来没多久就遇到了陶如酥。

两人目光交汇,一时间情绪也复杂。

敖玄月是龙皇血脉的旁支,而眼前的少女则是堂堂正正的嫡系,更是融合了霸者血脉。

未来成就担得上一句不可限量。

这样的女孩却前半生都命运多舛。

后半生哪怕安定下来,也要面对一场几乎无法得以成全的恋情。

毕竟对手是苏若离。

果然每一个人在得到什么的时候,就已经被命运强迫支付了价格。

如果是敖玄月在这里,或许会拉着这名堂妹说些体己话,可如今这里的是龙剑泉,自然是没什么话可说,侧身让开一条路。

同情是同情,但对方留在龙之乡内也注定是一场灾难。

然后注意到了陶如酥的神情。

没有初来龙之乡时的唯唯诺诺和怯懦迟疑,一改之前的神态。

目光变得沉着冷静,来去时少了几分浮躁,多了几丝思定,宛若经历了一场变形记。

龙剑泉意识到自己没什么好说了,把空间留给了两个人,他也打算再闭关一段时间。

养伤的同时,考虑架起天地桥的事宜。

这一次,他有九成把握能够成功。

……

病房中。

陶如酥轻手轻脚的推开门,看到了白榆已经陷入沉睡。

他也的确是睡着了。

通过睡眠可以快速恢复伤势,全身上下都不设防,只有猫猫蹲守在旁边。

陶如酥望着熟睡的他,不知是有些遗憾,还是松了一口气。

当面说话,难免不知该如何开口。

但此时,她反而知道该怎么做,轻轻侧过身,小心翼翼的躺在他的身侧。

手指从额头抚摸,划过眉心,划过鼻梁,点在嘴唇上。

她感觉嘴唇有些干了。

想起刚刚和苏若离说的那些话。

她发现那些气话,其实只有不到三成是玩笑,剩下都是真的。

她或许再也找不到另一个让她安心的人了。

她是那么的缺乏安全感,只有留在对方身边才有种活着的实感。

她知道自己似是有些病态了,在见到了亲生父母后,这种症状反而在加重。

“你的确是招惹上不得了的坏女人了。”

她自言自语:“但我还不够坏……等我再长大一些吧,等我们都变成了大人,才好更进一步的去占有。”

“未来还很漫长,我愿意等。”

她拥抱着对方的臂弯,闭上眼睛。

现在仅仅是一个拥抱她就能满足,毕竟只是十七岁。

……

天色破晓前,龙渊沉静。

海岸线和境界线仿佛重叠。

远方光与暗平行相遇,潮水滚滚,盛大且平凡的日复一日。

陶如酥站在了海岸边,一艘船只在海雾中行驶而来,船头位置挂着一只古老的灯,似乎能驱散吞噬生命的死潮。

在这艘只有不足十米长度的小船上,陌生的男人转过头看向陶如酥。

霸者又换了一张面孔,他问:“看来你决定好了。”

陶如酥提着行李箱,沉默的走向船只:“我要多久才能回来?”

“看你自己。”霸者不置可否道:“或许一年就够,或许十年不成。”

“你需要我做什么?”

“尽快封圣。”

“等我封圣,你不怕我杀了你?”

霸者眼里亮起凶恶暴戾的火光:“求之不得。”

陶如酥淡淡道:“几天不见,你倒是变丑了许多。”

“改变样貌是必要的,对我们的血脉来说十分容易。”霸者用手指在脸上随意揉捏,像是搓着橡皮泥:“这也是你今天就要学习的第一课。”

陶如酥冷漠道:“我对自己的样子很满意,不打算改变。”

“你不恨敖沐雪么?”

“我更恨你。”

霸者笑了:“只要学会这个本领,你就能成为你想要的样子,任何人都可以。”

陶如酥想了想:“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学一下吧。”

霸者点头:“再好的易容术也比不上这个千变族的血脉天赋,它们曾经是顶级的暗杀一族,后来逐渐没落于时代,我也是偶然间在游历扶桑时获得了这个天赋,它可以让我们在这个世界的任何地方潜伏下来,并肆意改变身份。”

陶如酥冷不丁的问:“所以你也当过女人?”

“千变不包括性别的转变。”霸者毫不在意她的嘲讽,随意回道:“这也是它的唯一缺点,所以千变一族没落了,因为男女比例失衡。”

陶如酥走上船只,放下行李箱后问:“该怎么做?”

“你的态度看上去积极不少……”霸者意外的挑了挑眉:“是什么原因?”

下一刻的回答差点让霸者这个亲爹咬了舌头。

“因为我将来有很大可能要做个撬人墙角的小三,先学一学这个本领,方便随时换脸。”

陶如酥用很平静的声调说出恐怖且生草的话语:“书里说新鲜感是爱情的调味剂,一名无穷变化的情人想来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

霸者拳头硬了,他的脾气原本就不好:“学会这个本领,去讨好男人?”

他冷笑不已:“究竟是哪个男人值得你这么……”

没说完,他也意识到了是谁。

倒不如说,除了那个豁出命去接他三击的白家人,还能有谁?

这倒是没什么好说的……镇十方狂傲一生,对后辈没几个看得上眼的,那小子就算是其中一个。

“开船吧。”陶如酥平淡的说:“再不走,我怕自己会反悔。”

长篙撑船。

霸者收敛了怒气,船只行入海雾之中,在潮水声中渐行渐远。

陶如酥抚摸着自己的鬓角,那里少了一束头发。

她轻轻哼起一首歌。

她也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是什么,只是听着白榆哼过这首歌,不知不觉就把这首歌的歌词和旋律记在了心里。

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我听见远方下课钟声响起

可是我没有听见你的声音,认真呼唤我姓名

爱上你的时候还不懂感情,离别了才觉得刻骨铭心

为什么没有发现遇见了你,是生命最好的事情

……

白榆睡着了。

等他醒来时,天色刚刚破晓。

枕头边多了一件东西,还有一封书信。

床铺边残留着一阵桃花的香气,证明某个人曾经来过,然后离开了。

他坐起身,看了一眼手里的书信,还有一束裁剪后的长发。

青丝又名情丝。

古代女子若是有了钟情对象,却也碍于女子矜持不敢诉说,就会裁下一缕头发绑上红绳赠予心上人。

对方若是答应便会收下,贴身保存好,然后等待合适的时间带着聘礼上门提亲。

赠青丝,寄情思。

白榆拆开书信包装,打开后,一行娟秀灵动的字体映入眼中。

展信佳

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龙之乡了

很抱歉自作主张的离开,我知道这么做是有些愚笨和一意孤行,但请相信我……

我会回来的

因为我喜欢你

不仅仅是停留于互相牵手、拥抱、亲吻的喜欢,而是想和你度过一生的喜欢

我是认真的

所以,我不能留在你的身边,现在的我没有这份资格

我希望自己能变得更好,也期盼自己能变得更加强大,直至无惧那些声音,也不用去背负那些莫须有的责难

我想了很久很久,虽然我很贪恋和你在一起的时光,但最终还是决定离开

为了更好的未来,短暂的分别也并非不可接受

我想过喜欢的很多形式,留在身边也是一种喜欢,主动分别也可以是一种喜欢

我既然有这份天赋,既然有这份因果,既然承受了这份血脉的诅咒,直面它才是唯一的自救途径

我信不过镇十方,但我会回来的

恨是最强大的力量,但爱是最伟大的力量

只要我还确信自己喜欢你,我便无所不能

请给我一些时间好吗,等待我们长大成人

等待他年桃花开时,期盼重逢会是在春季

那时我会有足够的底气对你说上一句

——白榆,将来我养你好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