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我真没想红啊 > 第2326章 去布里克街

听到安然说要去布里克街,大家脸上齐齐变色。

那可是扭约最乱的地方。

别说去拍戏,就算是打那经过,能不能全须全尾的出来,都未必能保证。

要拍戏那么多设备道具什么的,可不安全。

要在夏洲的话,去那都行,这些东西人家就算有什么心思,多半也不会抢你的。

夏洲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你抢出的东西,不好脱手。

而且抢劫在夏洲是重罪。

只要沾边都是三年起……

稍微严重点就是七年以上,想达到十年以上也是轻而易举。

就安然这些设备如果在夏洲,随便抢一台摄影机,就够你十年以上了。

在西洲不一样。

抢劫是轻罪,只要没杀人,你进去最多几个月就出来了。

而且西洲监控系统不多,很多人抢了根本就抓不到人。

所以西洲零元购的事比比皆是,夏洲你基本就听不到。

只要你抢劫的金额不达到一定数目,就是轻罪,销赃又方便,加上监管不力,这玩意是很多人看中的犯罪首选。

在西洲每年发生的抢劫桉,几乎是夏洲的十倍。

而布里克街几乎每个小时都在发生抢劫。

如果把犯罪细化的话,那几乎十分钟就是一起罪桉,抢劫的,偷盗,打架斗殴……

跑这种地方去拍摄,那不是嫌命长吗?

看到大家脸色不对,奇洛到安慰起大家来了,“大家不用这么担心,其实布里克街的人很好相处的!”

听听这特么说的是人话吗?你是全扭约第一个说布里克街的人好相处的吧。

马苏尔笑道:“安然先生,祝你们好运,如果你们能等三个月的话,我这里还是乐意向你开放的。”

安然突然道:“不用三个月,马苏尔先生这里你卖不卖?如果你愿意卖,我愿意出两百万把这里买下来。”

马苏尔愣了一下,随即摇头,“安然先生,不得不说你给我指了条财路出来,这点我还是要感谢你的,如果没有你,这片地方,我只有租给那些穷光蛋,但我现在想好了,租给那些拍电影的……”

你特么真是在想屁吃。

这地方没改造的话,根本不适合拍电影,安然找这地方,是因为这里便宜,离市区又近。

而且他的电影对环境要求不高,找个类似的破地方就能拍。

如果不是他来这,桑切斯不可能花钱租三个月的。

安然看着信心十足的马苏尔笑了一下,“希望你以后也有这个信心。”

“走吧,兄弟们,回公司拿设备,我们继续拍摄!”

看着安然带着众人离去,马苏尔一脸无语,这家伙真是不知死活,跑去那种地方,不知道这家伙有什么底气。

等安然走后,后面房间里走出一人来,正是桑切斯。

“桑切斯先生。”

马苏尔连忙迎了上去,“这家伙要去布里克街拍戏,我真是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布里克街?”桑切斯叼着烟愕然了一下,“去那里拍戏?他是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马苏尔眉开眼笑的道:“这个外国老,大概不知道布里克街的厉害,非要去的话,总得吃点亏才是。”

桑切斯点点头,那鬼地方他去了心里都得防着几分。

倒不是说他怕。

而是那地方鱼龙混杂,真正有势力的他不怕,怎么也能说的上话。

怕的是那些小混混。

这些人不看电视,不看新闻,认不出他来。

而且胆子贼大。

上来先干在说,说不定就给你弄个死于非命。

直接给你送去了,你找谁说理去。

桑切斯摇摇头,“这家伙可能是真不大清楚那个地方的混乱,只以为是个比较乱的地方吧。”

布里克街不仅乱,而且势力错综复杂,好几个势力都在那个地区活动。

这个势力给你面子,另一个势力未必给你面子。

安然去那地方,未必会死,但绝对不好受。

尤其是那些摄影设备之类的,那一台都是天价,不说给你偷走,随便给你弄坏,或者怎么样,都是损失。

“不管他,让他吃点亏就知道厉害了。”说这话的时候,桑切斯心里也有点没底,这家伙去那该不是有什么依仗吧?

奇洛原来就在那当流浪汉。

可问题是流浪汉和混混这些是两码事。

两边几乎是互不干涉。

混混是为了找刺激,找钱。

流浪汉是为了混吃等死。

混混没事是不会去找流浪汉的,一般来说流浪汉没钱,你打他两下,也就只能出出气,无聊的时候体验一下欺负弱小的心理满足感。

可你还不能欺负狠了。

流浪汉属于没什么可失去的一伙子人。

就剩下烂命一条,没有明天没有未来,你要是给这些人逼急了,那找刺激就会变成真刺激。

这些人是不要命的。

你除非一下就弄死他,但凡给他一口气,这些人都能会报复你。

布里克街曾经就发生过西洲着名的灭门惨桉,“冰柜屠夫桉”!

这事就是流浪汉所为。

几个混混天天无所事事,厉害人欺负不了,没办法就欺负流浪汉。

对一个四十多岁的流浪汉天天拳打脚踢,一天打三顿毫不夸张。

这流浪汉起初也不理,反正打打就过去了,都是皮外伤。

后来受不了就还了个地方。

没想这三个混混又找了来,不仅把他打了一顿,还把他心爱的狗狗给活活烧死。

这就有点《极速追杀》那味了。

不同的是,这是个流浪汉而已。

这个流浪汉当时拼命想救自己的狗,却被打的遍体鳞伤。

等三个混混走的时,狗子已经烧的面目全非。

流浪汉抱着自己的狗尸体在大冬天的晚上,在街上浑浑噩噩了一整晚。

第二天谁也没注意少了个流浪汉。

他去干了点零工,赚了几十美元。

然后花一段时间跟踪几个混混,找到他们的住处。

用一个多月时间,将三个混混全家老小,全都杀死。

尸体藏在垃圾堆的废弃冰箱里……

报完仇之后,流浪汉主动自首。

警察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为了狗会杀人全家。

流浪汉只说了一句话。

“我是流浪汉,但我的狗不是流浪狗……”

我真没想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