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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于谦的身体

朱祁镇说道:“让你留下三个月,等过了年再南下,虽然等不到孩子出生,但是你生在天家,自然要承受天家之任,你不是没有看过交趾那边的情报,交趾事情太多,又距离北京太远,很多事情必须当机立断,韩雍虽然是能臣,但是很多决定,是你能做的,而他不能做的。”

太子是金身的,在北京的时候,太子只是半君,皇帝光芒完全遮盖住太子的光芒,但是在交趾这个新占之地,太子的光芒是无人敢遮挡的。

一些韩雍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太子做来就毫无问题。

从根本的原因,还是交趾距离北京太远了,远到了等一件事情从交趾传到北京,北京在做出决定传到交趾,交趾的情况,就演变到了下一个阶段,之前的解决方案,完全不能解决交趾的问题了。

一个国家的控制能力是有极限的。

朱祁镇就感觉到了。

向西到伊犁,向西南到拉萨,向南到交趾,这都是到了极限的感觉。

当然了,如果建立起完整的海路体系之后,大明向南的控制力还能延伸,但是到底能延伸到什么地方,就要还航海的技术有多大的提高了。

太子在交趾的作用并非可有可无的,而且非常重要的,或许时间长了,也就慢慢不需要一个皇室成员坐镇交趾了,但是这个时间段,最少在十几年到二十年左右,新一代没有在安南治下生活的人成长起来。

安南这个国家,与这个民族也就慢慢的走进了历史。

在此之前,皇室成员在交趾坐镇,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太子说道:“儿臣明白了,儿臣应该以大局为重。”

“如此就好。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都喜事,来人,赏赐太子妃------”朱祁镇说到这里,一下子卡壳了,对于大明女人喜欢什么。他微微一顿说道:“绫罗绸缎各百匹,金银币各千枚,其他首饰什么的,让少府送上一批。”

怀恩立即说道:“是。”

太子说道:“儿臣代太子妃谢过父皇。”

朱祁镇说道:“有什么好谢的,都是一家人,你不要在这里的,去看看太子妃吧,多陪陪他。就说我让你去交趾,他要怪,就怪我吧。”

太子说道:“父皇言重了。”

朱祁镇说道:“于冕一直在你身边吧?”

太子说道:“正是。”

朱祁镇说道:“让他过来,你快去吧。”

太子退下之后,不多时于冕到了。

说起来于冕三十多岁,比朱祁镇要小上几岁,单单看体型仪态来看,颇有当初朱祁镇初见于谦的样子。

朱祁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逐渐老了,反而越来越容易回忆起当初。

他看了于冕一会儿,才问道:“你父亲心意已定?”

在上次朱祁镇与于谦之间的裂痕出现之后,于谦就开始上书乞骸骨,二个月之内,六次上疏。

朱祁镇每一次都亲自挽留,但是都没有什么结果。

所谓道不同不同为谋。

于谦对朱祁镇太过激进的政策,并不是太看好的,他又没有办法挽回,再加上身体多年劳累,已经有几分不能支持。而今为皇帝办了辟雍之会,自觉不负朝廷,不负朱祁镇。自然不愿意在北京继续做他并不喜欢的事情了。

朱祁镇只能曲线救国,想通过于冕来挽留于谦。

于冕说道:“回陛下,父亲身体不好,长夜不能寐。双腿常常冰冷无比,臣母将其抱在怀中,如同冰块,关节之处,一遇天寒就痛,父亲秉性坚强,却常常深夜呻吟出声,臣恨不得以身相代?”

朱祁镇大吃一惊,说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于冕说着说着,双眼含泪下跪说道:“陛下,非臣父弃君父,实在是臣父乃是南人,却常年在北,多年主持水利,又常常以身作则,浑身泡在水中,太医说,实是早年风寒入骨,伤了机理,老年发做起来。唯一在南方修养,尚有挽救的希望。”

“请陛下念在臣父一生为朝廷效力,请陛下放臣父还乡。”

朱祁镇低头说道:“朕竟然不知。”

朱祁镇知道于谦的身体不好,但是于谦身体不好到什么地步,却不知道了。毕竟朱祁镇日理万机,也不是可能关注于谦的脉案。

而且听起来于谦这个病根的做根本原因,就是修建水利。

他而今想想,觉得定然是治理黄河的事情。

倒不是说修建河北水利的时候,于谦就没有泡过水,而是从整体上来说,修建河北水利的时候,并不是太着急的。

于谦也不至于亲自下去。

但是黄河就不一样了。

不管是之前堵住缺口,还是修建两道长堤,将黄河新河道锁在其中,这都是非常急的。这个时候,很多时候,都需要于谦这个总督,到第一线激励士气。

现在想想,于谦能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完成黄河新河道的工程。越是一个奇迹。

“罢罢罢。”朱祁镇对于谦有很深的感情,虽然之后双方因为政见的原因

,彼此之间从亲密到疏远,但是时间也冲走了所有的芥蒂,而今朱祁镇当初刚刚登基的大臣还有几个,也只有于谦了。

连刘定之当初也不过是一个新科进士而已。

朱祁镇对于谦的感情更加深沉且复杂。

他虽然不想让于谦成为大明的首辅,又觉得如果于谦真能诚心诚意的辅佐自己。那么要比刘定之强上十倍。

将来的变法,也就更好办了。

只是而今于谦真要走。朱祁镇还能说什么吧。

他一时间不想说话,一挥手,让于冕走了。

等大殿之中,只剩下朱祁镇一个人的时候,他从一叠奏疏最上面抽出一本,正是于谦乞骸骨的奏疏。

朱祁镇提起朱砂笔,悬空在奏疏上面好一阵子,只等一滴红墨打在奏疏之上,才迅速落笔,在上面写了一个“准。”

北京于府。

于谦在北京的府邸,还是御赐的。

当时并不是太大,不是朱祁镇不大方,而是于谦主动要求的。他的理由是他家里人口少,不需要这么大府邸,再加上于谦当初入京的时候,也不是大官。所以最后有了这个两进的院子。

于谦口中人口简单,而今也是一样的。

于谦家中,也只有于谦与老妻,一个女儿,一个儿子,还有一个义子于康。

这个义子乃是于谦收养的孤儿。比于冕小很多,才二十出头。儿子自然是于冕了。于冕虽然而今已经娶妻有两个女儿,但依然跟着父亲一起住。

在古代这才是常态。女儿早就出嫁了。

一家六口人,再加上两三个仆役。之前还有官府派的仪仗。有六个人。都是锦衣卫。还有一队京卫士卒。毕竟当朝首辅,出入之间总不能没有人保护吧。

这些人都是朝廷负担的

而今于谦致仕朝廷已经批准了。

这些人自然都去了。

所以于家准备了两辆马车,于冕兄弟两人装车,将两辆马车都装好之后,于谦的老妻董氏还在府邸之中来回的看的。

于谦驻着一拐杖说道:“差不多都行了,这些都不要了。”

董氏说道:“怎么能不要了?这可都是好东西啊,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随即一番话语如同连珠炮一般打向于谦。

于谦叹息一声,闭嘴不说话了。

于谦一辈子没有纳妾,与老妻相互扶持了一辈子,其实也知道,董氏只是舍不得的,那一次搬家都是这样,每一个小东西都不舍得扔,最后还是带不了。